臺北市驗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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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聯會訊息】有關驗光所及眼鏡公司遭檢舉廣告違規情況_補充相關課程連結
繼上次宣導並發佈公文後,近期仍受到許多會員向本會表達,不慎涉及到有關被檢舉涉及驗光人員法廣告的規定以及醫療器材廣告的違規情況等。
【轉知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訊息】「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將於113年1月1日施行
【轉知衛福部訊息】有關「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條文修正對照表勘誤表乙事。
「校園宣傳列車-視力保健衛教講座」112學年度 第4站
台北市大安區 復興實驗小學
「校園宣傳列車-視力保健衛教講座」112學年度 第3站
台北市大同區 太平國小
「校園宣傳列車-視力保健衛教講座」112學年度 第2站
台北市大安區 公館國小
「校園宣傳列車-視力保健衛教講座」112學年度 第1站
台北市內湖區 康寧國小
【衛福部相關訊息轉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6224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依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22日衛授食字第1121606243號函辦理。
【衛福部相關訊息轉知】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15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有關15歲「以下」者之認定。
依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15日衛部醫字第1121663232號函辦理。
【衛福部相關訊息轉知】函轉客家委員會通知。
依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16日衛部醫字第112012516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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